長江大學園藝園林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文件和要求,在確保復試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學院各學科特點長江大學園藝園林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現制定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一、復試工作原則
認真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學校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科學選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原則,統籌考慮學院辦學目標、學科特色、考生志愿等因素,嚴守招生紀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確保復試工作安全平穩地順利進行。
二、招生專業
風景園林學()、園藝學()、園藝植物資源與利用()、生態學()、風景園林()、農藝與種業()
三、組織管理
(一)根據學校政策要求,學院成立由院長、分管副院長和院學術委員會成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二)學院成立由學院分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學院監督委員會委員等組成的研究生招生紀檢工作小組,負責全面監督檢查復試錄取工作。
(三)學院成立5個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工作成員為學院所有碩士生導師,在學院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園藝專業方向和風景園林專業方向的研究生復試相關工作。復試工作小組成員參與并確定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依照“三隨機”原則從復試工作小組中隨機抽取5名成員具體負責并實施復試工作。
四、復試考生要求
(一)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達到國家復試資格線的初試成績符合學校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符合國家和我校調劑要求,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調劑考生;
五、調劑原則與程序
(一)調劑原則
調劑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學校政策執行。
(二)調劑程序
接收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和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都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我院將根據各專業缺額情況,按考生初試成績、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六、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形式
所有招生專業均為線下復試。
(二)復試比例及分數線
1、風景園林()專業按照1:1.8的復試比例組織復試,且考生同時滿足條件:政治、外語≥40分,專業課均≥70分,初試總分≥270分,方可進入復試;
2、風景園林學()、園藝學()、園藝植物資源與利用()、生態學()、農藝與種業()等專業,第一志愿按實際上線人數組織復試,后期調劑人員按照1:1.2的比例組織復試。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安排:2023年3月31日8:30- 17:00,長江大學西校區農科大樓3002室
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在復試前,學院將對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a.考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往屆生)。
b.在校歷年學習成績(應屆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均須加蓋公章)復印件及學籍、學歷認證報告(PDF文件可在線驗證,且在有效期內)、近期免冠相片。
c.對于在2023年9月可以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d.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對報考條件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所有考生在復試前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四)復試費
每人100元,復試費由考生通過學校統一支付平臺繳費。逾期不繳費者視為主動放棄復試資格。已繳納者如因本人原因沒來參加復試,不予退費。
(五)復試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專業綜合能力測試、外語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考查,以上三種測試考查滿分均為100分。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1.專業綜合能力測試
園藝學()、園藝植物資源與利用()、生態學()、農藝與種業()專業的考生采用面試方式(現場問答形式)考核。風景園林學()和風景園林()專業考生采用筆試(閉卷形式)方式考核,考核內容根據學科方向特點選擇不同的專業考試科目。風景園林學()學術型各方向考生和風景園林()專碩型各方向考生根據方向選擇科目進行專業知識考試,具體筆試科目安排如下:
園林植物與應用方向:園林植物與應用
園林與景觀規劃設計方向:快題設計(考生自備畫圖工具和A3紙2張)
風景園林歷史與理論方向:中國園林史
生態環境與生態修復方向:植物生態學
筆試時間:園林植物與應用、中國園林史、植物生態學分別60分鐘,園林植物與快題設計120分鐘。
試卷的批閱,將由學院隱去學生姓名,隨機抽取專業老師組成閱卷小組完成批改,給出成績(簡稱試卷盲閱)。
2.外語能力測試(面試)
面試對象:所有招生專業考生。
面試內容: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綜合素質考查(面試)
針對所有招生專業考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綜合衡量情況。
4.其他說明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做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第一批復試時間、地點安排
復試時間2023年4月1日-2日,具體地點另行安排。
(七)復試成績與擬錄取考生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能力測試成績×5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25%+綜合素質考查成績×25%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滿分500分)×20%]×60% +復試成績×40%,復試成績均需保留兩位小數。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學院及時將復試結果和擬錄取情況(含錄取類別)及時告知考生,復試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八)體檢
參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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