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版民辦學校財務工作總結民辦學校財務工作總結16年11日星期六民辦高校招生工作總結民辦高校招生工作總結一年來,根據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民辦教育科進一步開展以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提升辦學質量為重點,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圓滿完成了16年度民辦教育工作目標,全市民辦教育呈現健康、穩定發展的趨勢,現將民辦教育科一年來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績1、認真謀劃全年工作。經過精心準備,仔細謀劃,于4日分別召開了縣市區分管民辦教育工作的副局長和股長參加的民辦教育工作會和市民辦教育協會年會,對全年的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安排。在會上,通報了16年民辦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的年檢情況,并將年檢結果于4日在《郴州日報》進行了公示。通過此會議,民辦教育工作者和民辦學校舉辦者認清了形勢,統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勁,增強了辦學信心,對于全市民辦教育工作開好頭起好步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2、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一是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和換發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通知》的精神,對全市經教育局批準的6級民辦教育機構進行了辦學許可證的重新換發,確保辦學許可證上的信息真實、準確,也保證了辦學許可證的嚴肅性。
二是對民辦學校的行政許可和辦事服務的項目進行規范。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了《郴州市民辦學校聘任校長、變更舉辦者核準制度》《郴州市民辦學校的設立、分立、合并和變更名稱、層次、類別的審批制度》的流程和服務指南,均在上進行公示,可在市政務中心教育窗口集中辦理。3、狠抓校園安全工作。16年是學校(幼兒園)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一年,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的統一部署,我們對全市民辦教育機構的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組織全市民辦學校負責人參定稿版加安全校園的電視會議,要求所有民辦學校必須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要求,對學校的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添置安全防范設備,為明星、菁華園等學校安裝攝像頭30個,監控學校安全情況,確保民辦學校無一例安全事故發生。4、注重學校常規管理。一是始終把德育工作作為學校工作中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積極創建民辦學校基層黨組織,在基層黨組織中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切實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在本職崗位、日常工作中比貢獻、爭一流、創佳績。二是進行開學工作督導。開學前夕,對部分民辦學校進行了開學工作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學校的教學設備是否到位,師、生及員工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學校的安全衛生是否達到規定的標準,了解教師和學生異動情況,通過檢查督導,促進了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展開。
三是進行招生工作督察,招生期間,不定期地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察,發現有違規招生現象及時指出,責令整改。5、積極開展創先評優活動。一是根據省教育廳、省民辦教育協會、省教育基金會的部署,我們積極參加16年全省民辦學校“百佳校長”的評選活動,開展了校長論文征集,推薦了菁華園學校劉紅梅校長、陽光科藝幼兒園何芬園長等8位同志參評,并對他們的典型事跡進行了采訪報道。二是積極參加中國教師發展基金會組織的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永興縣春苗藝術幼兒園、永興縣銀都實驗學校、臨武縣童心雙語藝術幼兒園、汝城縣春蕾幼兒園獲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單位光榮稱號,代秀平、文藝、郭優儉獲全國民辦教育先進個人光榮稱號。三是參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會組織的16郴州市中小學優秀校長的評選活動,明星學校的王姝、嘉禾博雅學校的黃高軍等五位同志獲市優秀校長的光榮稱號。四是積極參加中共湖南省委組織的“我身邊的優秀共產黨員”群眾推薦活動,宣傳了大批可親、可敬、可信、可學的優秀共產黨員。五是開展16年全市民辦學校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活動,30所民辦學校被評為先進單位,名民辦教育工作者被評為先進個人,8個民辦教育股室被評為先進股室。
創先評優活動的開展,激發了民辦學校的活力,增強了民辦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形成了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定稿版先進的良好氛圍。6、創建特色學校,迎接省廳評估。16年省教育廳下文號召全省民辦學校積極開展“特色實驗學校”的創建活動。我市有6所學校進行了申報。今年六月初接受了省教育廳的評估,得到了省教育廳評估領導的高度評價。永興春苗藝術幼兒園、嘉禾珠泉中學被評為特色實驗學校,郴州的創建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7、開展各種活動,提高教師的素質。一是組織民辦學校的老師到上海等民辦教育先進地區考察學習,開拓視野。二是組織民辦學校優秀教師師到鳳凰開展聯誼活動,大家互相交流學習,增進友誼。三是組織部分幼兒園園長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幼兒園園長培訓,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協助教師培訓中心做好了民辦中小學校教師新課程全員遠程培訓工作,提高我市民辦中小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五是舉辦了我市首屆民辦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培訓活動,全市共有227園長和76名骨干教師參加。這次培訓活動為全市民辦幼兒園園長及骨干教師提供了一個大型的學習和交流的平臺,進一步提高了我市民辦幼兒園園長、骨干教師的業務素質,從而全面提高和我市民辦幼兒園的辦園質量。
8、布置并組織年度年檢工作。為了搞好16年度全市民辦學校年檢工作,10月,民辦教育科分別召開了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民辦教育的股室負責人及市直民辦學校校長參加的年檢工作布置會,并以教育局文件形式下發了《關于開展16年度全市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郴教通[16]170號),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了年檢工作方案,抽調機關人員組成了年檢工作小組,年檢工作有條不齋,嚴格認9、樹立服務意識,當好參謀與助手。今年北湖區同心文武學校原租賃的教學樓要撤建,學校舉辦者四處尋找新的校舍,忙了幾個月都沒有著落,10多學生的安置成了一個棘手問題。學校不得不將難處反映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副市長雷曉達知道此事后,立即召集北湖去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以及市教育局領導和民辦教育科負責人到該校進行現場辦公,責令市區教育局必須在年前妥善解決。我們根據局領導的指示,認真抓落實,積極為學校排憂解難,通過不定稿版斷地做工作,將該校所有的學生安置到湘南學院蘇仙校區就讀。二、存在的問題1、非法辦學現象存在。主要是幼兒園和培訓機構,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擅自開辦,農村更為突出,安全隱患大。2、辦學校條件有待改善。
大部分民辦教育機構沒有自己獨立的校園,辦學設施和生活設施還需完善和配套。3、辦學水平有待提高。無辦學特色,品牌學校少,低層次的辦學比較普遍,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偏低。4、辦學行為欠規范。主要表現為財務管理混亂,管理機構不健全,學校檔案管理不科學、規范,收退費不按規定,招生中不守承諾。5、政府的個別部門,在制定一些政策時,對民辦教育存在著歧視,沒有落實好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一視同仁的政策。健全民辦學校財務監管及危機預警機制試點任務匯報材料關于“健全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監管體系和危機預警、干預機制”試點任務的情況匯報根據《青島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16—年)》和《青島 市教育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改革試點要求,我區承擔 “健全民辦 學校財務、資產監管體系和危機預警、干預機制”試點任務。我區把 試點工作作為推動我區民辦教育科學、規范、有序、穩定發展的有利 時機,結合我區民辦教育工作的實際,認真制定了試點方案。現根據 會議要求,就目前試點工作所面臨的突出問題、意見建議、推進的工 作重點、措施及時間安排等情況匯報如下。 一、我區民辦教育的概況及所面臨的突出問題 近年來,在政策扶持和積極鼓勵下,我區民辦教育迅猛發展,取得了 比較輝煌的成就,涌現出眾多的知名民辦教育機構,成為民辦教育的 聚集區。
全區現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60 多所,其中民辦高等教育機 所、非學歷高校5所、國際學校1 所、民辦高中1 所,中等職業 學校10 所,業余培訓學校45 所。在校生過萬人的民辦學校2 家及省重點職業學校2所、青島市A 級學校3 所、區市非學歷教育規 范化學校11 所。全區民辦學校年培訓能力達6 余萬學員。定稿版 民辦教育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全區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滿足了經濟發展對一定層次人才的多樣化需求,發揮了常規教育所不 能替代的作用。但應該看到,民辦教育是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產生 的,在其發展過程中難免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集中體現在以下方 1.關心支持民辦教育的氛圍有待進一步營造。社會對民辦教育的認識不夠到位,戴著有色眼鏡看民辦教育,對民辦學校存有偏見,媒體輿 論負面報道多,沒有形成良好的輿論導向。 2.民辦學校的優惠政策難以落實到位。當前,民辦學校教師的平等地 位和合法權益尚沒有真正做到與公辦學校一 視同仁。如,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沒有享受到平等的待遇民辦學校財務工作總結(最新版).doc,民辦學 校教師退休后按企業職工退休標準領取養老金,退休待遇與公辦學校 教師存在很大差別,影響了民辦學校教師隊伍的穩定,也阻礙了民辦 學校與公辦學校教師之間的合理流動,成為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的一個 重要因素。
3.發展資金不足。民辦學校普遍面臨資金緊張和貸款困難的問題,尤 其是一些租賃校舍的學校,大部分學校在校生只有幾百人左右,形不 成規模,難以形成大的發展態勢。招生方面,特別是近兩年,國家對 中職學校的政策調整,職業學校的招生更加艱難,學校生源萎縮明顯 加劇。部分職業學校因生源不足而自動停止招生。 4.學校間發展不平衡。部分民辦學校的招生、教學、財務管理、后勤 服務、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存在著不規范的問題,如有的學校仍然采 用“家族式”、“家長制”管理;有的為了爭奪生源發布虛假廣告, 在招生過程中給予回扣,進行不正當競爭;有的學校投入不足,辦學 條件差;有的學校財務制度不健全,資產不明晰等等。 5.民辦教育管理力量不足。 隨著我區民辦教育辦學數量的逐年遞增和事業發展,業務范圍涵蓋了 學校的受理、開辦、審查、審批、辦證、票據領購、核銷、日常管理、 教學指導、信訪投訴、行政執法等 方面,工作面廣量大,頭緒繁雜,雖然我區成立了社管處,但只有3 人編制,管理力量已無法適應當前蓬勃發展的民辦教育事業。 定稿版 綜上所述,目前無論是外部環境、內部管理機制,還是制度建設層面, 均存在一些制約著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困難和問題。
實施“健全 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監管體系和危機預警、干預機制”試點,就要以 國家、省、市有關政策為導向,緊緊圍繞當前實際,加快改革創新步 二、試點任務的工作思路目標以國家、省、市《教育規劃綱要》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 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針, 以完善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為主線,建立民辦學校財 務監管體系和預警機制,使民辦學校管理更加規范、運轉更加安全有 序、辦學質量穩步提升,民辦教育更加穩健發展,滿足市民對多樣化、 優質教育的需求。到16 年,試點實驗全面推進,取得改革試點階段 性成果;16 年,試點經驗在全市推廣,建立健全完善的民辦學校財 務監管體系和危機預警、干預機制,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互相促進協 同發展。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1.組織調研。摸清目前我區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管理狀況,探索制定充 分體現我區民辦學校特點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的相關規 定及配套管理措施。 2.建立民辦學校風險保證金制度和學費監管制度。定期對民辦學校進 行資產評估,了解學校的校產情況,以防舉辦者挪用校產,要將民辦 學校資產、資金流向作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尤其要在每學年開學之初 加強對民辦學校的學費收入 監管。
嘗試參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部 分財務信息,以增加財務狀況的透明度,也可以加強民辦學校的自我 約束性。 3.建立民辦學校、業務主管機關、學校師生、金融機構共同組成的四 位一體的民辦學校財產監督管理體系。 第一,建立民辦學校財務預算決算制度,每年度民辦學校財務預算和 決算情況應當經董事會、教代會通過后,報主管機關和金融機構備案。 第二,由民辦學校、業務主管機關和金融機構三方共同簽定民辦學校 定稿版 資金監督管理協議,根據學校財務預、決算情況,三方共同進行民辦 學校財務資金監管,對于預算外資金的使用,金融機構及時進行預警 并且凍結資金。學校臨時性重大資金的使用,需實施申報程序。 第三,建立民辦學校師生關于學校資產使用問詢制度,定期通過師生 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式了解各學校財務資產使用渠道和規范情況等。 制定《青島開發區預防和處置民辦學校危機事件應急預案》。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目前因民辦學校辦學中由于教學、管理、 師資、資金、收費等方面可能引發的停水、停電、停餐、罷課、大面 積退學、上訪等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突發事件造 成的危害,確保教育穩定和社會穩定,組織人力制定工作方案,將處 置要求、工作程序、可預見的注意事項具體化、細化。
5.加強民辦學校的執法檢查和日常監督。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財務監督 和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各類民辦學校的財務執行和物價政策等情況, 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對財務管理 混亂、弄虛作假、抽逃辦學資金等情況嚴重的,給予中止招生、吊銷 辦學許可證等懲罰。 四、實施時間進度 根據《青島市教育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 本實施方案實施期為16 年至16 年,分三個階段進行: 1.啟動階段(16 認真分析我區民辦教育工作的實際,做好本項改革試點方案的申報及確定工作。 2.全面實施階段(16-16 年)。全面落實試點方案中的改革目標、任 務,做好自查、自評,對改革成效、初步經驗、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總 結,進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方案,取得階段性成果。 3.總結深化階段(16 年-16 年)。在前期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 廣泛征求教育系統及社會各界對改革預期效果的意見,形成體制機制 創新成果,總結經驗,力爭在全市全面推廣。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教育部門牽頭,發展改革、人力資源與社會 保障、財政、稅務、審計、國土資源、建設、公安、民政、監察、金 融、價格、工商等部門共同組成的全區民辦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 定稿版 民辦教育聯席會議制度。
定期對民辦教育規范管理、扶持發展等重大 問題進行協調解決,各成員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積極做好民辦教 育的服務、管理、監督和指導等工作,努力構建政府依法管理、民辦 學校依法辦學、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有機結合的民辦學校管理的良性 格局。 2.成立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委員會,聘請管理機關、 中介機構、民辦學校董事會成員、民辦學校員工代表等財務專業人員 組成,定期進行民辦學校財務資產管理情況的檢查與指導。 3.實施民辦學校年度財務審計公示制度。每年度組織民辦學校進行年 終財務審計,并將審計單位和民辦學校審計結果通過主管機關門戶進 行公示,及時了解家長和社會對民辦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情況的反饋 和信息等。 4.對財務和資產管理規范的民辦學校進行獎勵。通過資金獎勵,樹立 典型,引導民辦學校自覺的規范學校財務和資產管理行為,實現政府、 社會各方監管與民辦學校自我管理的完善與統一,推動民辦學校健康 發展 5.需市教育局落實的政策保障。 (1)制定合理回報參考標準和各項配套政策。制定合理回報操作細則 和舉辦者獎勵辦法。考慮到現階段我國私人資本在原始積累階段負債 率高的特點,對舉辦者的投入能否按銀行貸款長期利率水準給予合理 回報。
(2)制定民辦學校專門的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我市民辦 教育專項資金獎勵辦法,制定民辦學校土地使用、信貸等優惠政策。 (3)落實民辦學校稅收優惠政策。對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 辦學校,要求其收費納入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享受與公辦學校 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征收 企業所得稅;出資人將應當取得的合理回報用于學校發展的,允許作 為再投入計入其出資額,返還相應的稅款;對從事非學歷教育的公益 性民辦學校提供教育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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