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戲曲描寫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處死用的是虎頭銅鍘,施行時罪人被平放于張開的鍘口下面,從腰間鍘為兩段。如包公下陳州鍘了四國舅,在開封府鍘了駙馬陳世美、后來又鍘了親侄兒包勉等等。這些故事當然只是根據傳說編撰的,事實無考,但這種鍘人的做法卻是自古就有的,即古代死刑的處死方式之一——腰斬。
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就是殺頭,即后來所說的斬首。(參見本書《斬首》)“斬”字用“車”作部首,是指它的本意和車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體分裂;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或鉞。《周禮·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說:“斬以斧鉞,若今要(腰的通假字,下同)斬也;殺以刀刃,若今棄市也?!边@已經把斬和殺的區別說得很清楚了。
春秋、戰國時的史籍中,寫到將人處死,多是指腰斬。《莊子·胠篋》篇:“昔者龍逢斬,比干剖。”這里的“斬”即“腰斬”?!俄n非子·說疑篇》列舉了關龍封、比干和春秋時隨國的季梁、陳國的泄冶、楚國的申胥、吳國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為直言進諫而得罪了國君,或被殺,或自殺,“要領不屬,手足異處”。又魯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魯與齊兩國之君在夾谷會盟時,倡優和侏儒上前演戲,孔子認為不合禮節,向齊國提出抗議,齊君不得不讓有司依法懲治優人等,使他們“手足異處”。上兩例所說的“手足異處”,顯然是指腰斬。
最初,腰斬使用的刑具稱為鈇質。鈇即是大斧,質或寫作锧,或稱椹質、鍖锧等,即是用斧砍人時下面墊的木砧。《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有“君不忍加之以鈇锧”一句,前人注解說:“鈇锧,要斬之罪?!薄稇饑摺で夭摺分杏浄额≌f:“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此語之意是謂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纖細的腰經不住斧鉞一砍,所指的是處死方式,分明是腰斬。又《漢書·項籍傳》的“孰與身伏斧質”一句后顏師古注解說:“質謂鍖也。古者斬人,加于鍖上而斫之也?!睆倪@句話的意思可以看出,腰斬在行刑時,人伏在砧板上,劊子手舉斧砍斷其腰,這斧與質是分離的兩件東西。后來,這一套刑具發展為用軸連在一起,鈇演變成為鍘刀,質則演變為鍘床。所以,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就將“鈇”釋為“莝斫刀也”,即鍘草的刀。《漢書·戾太子傳》中的“不愿斧鉞之誅”一句后也注解說:“鈇所以斫人,如今莝刀也。”王綠友更明確指出:“鈇,今謂之鍘;鍘床,古謂之椹質,又謂之蒿砧。”鈇質演變為鍘,這大概是漢代的事。
秦漢之間劉邦、項羽爭霸,韓信開始離楚歸漢時,還不出名,有一次因犯軍法當受“斬”刑,一同被處死的十三人先斬過之后,輪到韓信,《史記·淮陰侯列傳》寫道:“信乃仰視,適見滕公,曰:‘上不欲就天子乎?何為斬壯士!’”細觀文意,韓信一定是躺在砧板上了,他才能有“仰視”這個動作,可見當時的“斬”是指腰斬。漢代還有兩人與韓信有相似的遭遇。一個是張蒼,他曾因罪當斬,而且已經“解衣伏質”,王陵在旁看見他身材長大,皮肉白嫩,認為是一個罕見的美男子,就在劉邦面前講情,沒有斬他。另一個是王欣,他在任被陽縣令時將被繡衣御史暴勝之處斬,“欣已解衣伏質”,仍然“仰言”一番,暴勝之聽他言語豪壯,也赦免了他。從張蒼、王欣的情形來看,那時的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傷神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
漢代以后,只有北魏承襲漢律,法律明文規定有腰斬的條款。崔浩定律令,就寫明:“大逆不道腰斬,誅其同籍?!逼渌m然法律條文不再規定有腰斬,但實際上仍然偶爾采用腰斬的刑罰。
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時,宦官仇士良指揮神策軍逮捕李訓、王涯等人,把他們腰斬于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并且讓百官都到場觀看,之后梟首于興安門外示眾。五代時,后漢史弘肇為大將,高祖劉暠死后他受命輔佐劉承祐,當時有一天,太白星在白晝可以看見,人們驚異不安,史弘肇便下令,民眾凡有仰視大白星者,就腰斬于市。仇士良專權時對與他為敵的朝臣非常仇恨,用法外的殘酷手段進行報復,史弘肇在特殊情況下用嚴刑來安定人心,這都不奇怪,但在宋代的太平盛世,朝廷懲治某些有罪的官員,也常常破例使用腰斬。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正月,殿直官霍瓊借征兵之機劫掠民財,被人揭發,腰斬處死。宋神宗熙寧八年(1705),將作監張靖、武進士郝士宣都被腰斬。南宋初高宗時,宋齊愈因謀立異姓、危害宗廟社稷等罪,腰斬于都市。
遼代也有腰斬之刑。應歷十五年(965)二月,穆宗耶律璟因獲鴨而產生的一時高興,下詔廢除腰斬之刑,但實際上并未真正廢除。圣宗耶律隆緒時,近侍劉哥、烏古斯叛逃,遇赦免后又被人告發,結果都腰斬處死。
明初,朱元璋大興文字獄,對不肯與他合作的知識分子施暴示威,也在法令之外使用腰斬之刑。著名詩人高啟在入明后對朝政有所不滿,在擢升為戶部右侍郎時辭官不就,回到原籍吳淞江畔的青丘隱居,以教書為生。有一次,他作了一首《宮女圖》詩:“女奴扶醉踏蒼苔,明月西園侍宴回。小犬隔墻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詩中對宮廷生活寓有諷刺之意,朱元璋見到此詩非常生氣,有心懲治他,一時未找到借口。后來,高啟受蘇州知府魏觀知遇,把全家遷至郡城居住。魏觀在府衙大興土木,有一天高啟為他作上梁文,文中對朝廷又進行譏諷。朱元璋得到密探報告,于是就下令把高啟逮捕,腰斬于南京。
清代未見腰斬之刑,但這種酷刑并未絕跡。在現在革命史上,反動地主武裝對共產黨人進行報復,就又抬起古代統治者曾使用過的腰斬之刑。如著名革命英雄劉胡蘭就是被還鄉團用鍘刀鍘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