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學》課程標準 一、課程概述 家庭教育學是教育學的一門分支學科。它的研究對象是在家庭范圍內實施的教育活動,即探求家庭教育的規律及其運用的學問,如了解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特點,中國家庭教育的傳統精華,家庭教育的制約因素,家庭教育的原則與方法以及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提供具有普遍意義的家庭教育方法,以指導家庭教育實踐的一門學科。 家庭教育學是教育類、心理類專業的選修學科。它在龐大的教育學科中的地位雖然沒有普通教育學、教學理論、德育理論、學校管理學那么顯要,屬于更次一級的學科,但在現代社會《家庭教育學》課程標準,尤其是在獨生子女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廣大的家長們都很重視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學顯示出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它在兒童良好行為習慣、良好道德品質、以及良好個性品質的培養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獲得了更重要的地位。家庭教育學的前置課程是普通教育學、基礎心理學、兒童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可以說,家庭教育學是這些基礎學科在一定的家庭文化背景(情境)中的應用。因此,它主要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規范性的學科。 這門學科的重點是要學生(學員)了解家庭教育的制約因素、原則,并能掌握一些方法運用到具體的實踐中,因此它對每個家庭甚至整個民族未來公民素質的發展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課程目標 1.知道《家庭教育學》這門學科的性質、地位和獨立價值;知道這門學科的研究范圍、學科框架。 2.通過講解、思考與探討,使學生對家庭教育的特點、家庭教育的制約因素、家庭教育的內容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3.理解中國傳統家庭教育中值得借鑒的部分,并能聯系今天家庭教育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 4.理解為什么家長的素質、家庭環境、家長的態度、社區環境會影響家庭教育的效果。 5.理解并掌握家庭教育中的基本原則與一些切實可行的一般方法。 三、課程內容和教學要求 這門學科的知識與技能要求分為知道、理解、掌握、學會四個層次。這四個層次的一般涵義表述如下: 知道———是指對這門學科和教育現象的認知。 理解———是指對這門學科涉及到的概念、原理、因素的說明和解釋,能提示所涉及到的家庭教育現象的形成原因以及各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 掌握———是指運用已理解的概念和原理說明、解釋、類推同類家庭教育事件和現象。 學會———是指在理解的基礎上獨立地運用某些家庭教育的基本原理與方法去分析或解決一些具體的家庭教育問題。 教學內容和要求表中的“√”號表示教學知識和技能的教學要求層次。 本標準中打“*”號的內容可作為自學,教師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要求或不布置要求。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自其它媒體,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內容會稍有編輯,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