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考上”“包考過”?廣告違法!5家教育培訓機構被罰
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等內容......這樣的廣告違法!!!
近日廣州五家教育培訓機構因發布違法廣告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據了解,為不斷加大對教育培訓虛假違法廣告清理整治力度,自4月下旬起,廣東省廣州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治理行動。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住建局等13個職能部門聯合制定《廣州市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強化聯合約談、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聯合通報工作機制,依法、依職能開展專項治理,形成“各盡其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廣告治理新格局。
4月30日,廣州市部分培訓機構、廣告經營單位簽訂《自覺抵制虛假違法廣告承諾書》,同時,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曝光5家發布違法廣告教育培訓機構,分別是:
1
涉事機構:廣州市明師教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6.58萬元
違法事實:通過海報和宣傳冊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含有對升學、通過考試,對教育、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內容,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處罰款6.58萬元。
2
涉事機構:廣東明世在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12萬元
違法事實:通過其網站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培訓機構,含有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內容,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罰款12萬元。
3
涉事機構:廣州聘大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處罰金額:22.92萬元
違法事實: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培訓機構,含有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利用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等內容,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州市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罰沒款22.92萬元。
4
涉事機構:廣州市番禺區新環球教育培訓中心
處罰金額:3.08萬元
違法事實:在經營場所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含有其師資能力經驗的數據,以及利用受益者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相關數據、統計資料和調查結果均為無法驗證的虛構內容,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并罰款3.08萬元。
5
涉事機構:廣西背背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處罰金額:0.5萬元
違法事實:在其經營場所內發布教育培訓廣告,含有教育培訓的服務質量表示不準確的內容,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并罰款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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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黃劼
編輯/裴瑩
監制/何永鵬 田珍祥
文章來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AzMTk0NA==&mid=2649449146&idx=2&sn=e697c1bf98649f492406e57eb7b20e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