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河北省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華北電力大學,英文名稱: ,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校部設在北京,分設保定校區,兩地實行實質性一體化管理。北京校部辦學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鎮北農路2號;保定校區辦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華北大街619號。辦學層次:高中起點本科和??破瘘c本科。學習形式:業余和函授。
第三條 學校為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華北電力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是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歸口管理部門。繼續教育學院設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負責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本著“科學、穩定和教育資源公平分配”的原則,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專業分配結構以及各?。ㄊ校┳灾螀^成人高考報名人數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鑒于我?!耙凰髮W、兩地辦學”的實際情況,考生應按華北電力大學(部標代碼:)、北京地區招生代碼:299、華北電力大學(保定)(部標代碼:)的招生計劃分別報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區分別錄取。
第九條 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
第十條 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錄取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部分省份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符合國家規定照顧錄取條件的考生華北電力大學2022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章程,其增加投檔的分數計入總成績。免試生按教育部及有關省市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開班條件為每專業20人以上,本校經調劑錄取后仍不足開班人數的專業將予以停辦。學校在錄取前通知考生并將不開班專業報教育考試院成人教育招生辦公室備案,由考生選擇是否調劑到本校其他專業或調劑到其他院校的相關專業,考生選擇完畢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考生應根據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學校專業目錄填報志愿。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學校執行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的規定。理工類高起本專業學費標準為元/5年,文史類高起本專業學費標準為元/5年;理工類專升本專業學費為7200元/2.5年,經管類專升本專業學費標準為6090元/2.5年,學費按年收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考生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辦的要求,做到誠信考試。違反有關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涉嫌違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進行復查審核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已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頒發的高等??飘厴I證書及以上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登陸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獲取),以及專科畢業證書真實有效保證書。
第十六條 上課地點在校本部、保定校區或各?。ㄊ校┳灾螀^教學點。
第十七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招生信息以我校繼續教育學院官網發布為準,請廣大考生謹防上當。華北電力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辦公室和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北京校部);0312-(保定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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