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4月13日消息(記者 黃婷)據海南省教育廳消息,根據全省2023年初中適齡人數和應屆初中畢業生數,推進職普協調的原則,擬定2023年海南省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指導計劃為5.5萬人。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實行省中招錄取系統錄取和注冊入學兩種辦法。
海南省教育廳指出,海南省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及招生試點項目(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項目)的招生計劃統一在省中招錄取系統錄取,錄取批次和時間安排以海南省考試局網站中招考試頁面(/ywdt/mtpj/)通知為準。
其他普通學制學生錄取,按各中等職業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到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2023年中等職業學校秋季學籍電子注冊時間截至2023年11月15日。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持續鞏固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各市縣要在統籌考慮區域人口結構、經濟發展水平和學校辦學條件的基礎上,按照優化高中階段教育結構和穩定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模的要求,統籌制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合理設置招生專業,提高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招生計劃比例,積極引導初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2023年海南中職計劃招生5.5萬人,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沒有中等職業學校的市縣要合理引導轄區內初中畢業生到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周邊市縣中等職業學校或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就讀,減少初中畢業生一畢業就流向社會的比例。積極配合“控輟保學”工作,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助力鄉村振興的作用,有條件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可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報“職業初中班”,并實施招生。
同時,切實規范招生和辦學行為。各市縣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年檢制度,嚴格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招生資質公布制度,堅決取締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辦學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招生資格。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建立學校招生簡章備案審查制度,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實施“陽光招生”,強調“六個嚴禁”,加強執紀問責,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法行為。要切實保障初中畢業生完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益,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為學生提供公平選擇機會和有序招生環境。對存在違規招生和辦學的學校,各市縣教育局要采取暫停學校辦學資質年檢,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向社會公示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收費標準等。各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均須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其內容不得與國家和我省有關招生政策相違背。對辦學質量差、教育質量不高的中等職業學校,要削減招生規模。對在招生和學生資助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對連續兩年沒有招到學生的專業可削減該招生計劃。
此外,嚴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嚴格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學生學籍電子注冊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做到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做好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和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工作,嚴格程序,嚴格審核,確保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學籍電子注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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