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3月9日,合肥市教育局印發《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實施方案》,一起來看詳細內容——
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結合合肥市市區(以下簡稱“市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考試對象
市區2023屆初中畢業生和2023年在市區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考試時間
2023年市區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市教育考試院具體實施。考試時間原則上4月底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將根據天氣等因素確定后另行通知。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西藏班體育考試依據西藏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考務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考試項目
體育考試有9個選考項目,分別為:A. 50米跑;B. 坐位體前屈;C. 立定跳遠;D. 引體向上(男)/1 分鐘仰臥起坐(女);E. 擲實心球;F. 跳繩;G. 籃球運球;H. 足球折線運球;N.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考生須任選其中2項,選定項目后不得更改,選考項目填報時間另行通知(各項目考試規則見附件1)。
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總分值60分,每個選考項目各30分,計入考生2023年中考總分。各項目測試時以0分為起點。體育考試成績設4個等級:60-54分為A等級,53-48分為B等級,47-42分為C等級,41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實證材料之一。
評分標準
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教育部《學生足球運動技能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施行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等,制定《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評分標準》(見附件2)。
免考與緩考
(一)免考
1.因肢殘喪失全部運動能力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獲準免考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100%計入中考總分。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或單一項目免考。獲準免考的考生,免考項目按照該項目分值的60%計分,參加考試項目以實際成績計分。
考生獲準免考后,其免考申請表、免考證明材料及審核材料須存入學生檔案。
(二)緩考
因傷、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市教育局集中組織一次緩考,緩考時間原則上于體育考試后2周左右進行,考生不得改變選考項目,不得申請單項緩考。緩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其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60%計入中考總分。
市教育局成立審核指導組,指導各區對考生的免考、緩考進行統一審核。《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免考與緩考程序》(見附件3)。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教育主管部門要成立體育中考領導小組,科學制定考試應急預案,強化培訓提升,高度重視新冠疫情對學生身心健康的影響,科學籌劃和做好體育考試各項工作。在當前形勢下,堅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重磅!合肥市體育中考方案公布!有調整...,穩妥有序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對增強學生體質、提高免疫力、調節情緒,培養學生體育鍛煉習慣和衛生健康意識,保障學生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若遇疫情形勢變化等特殊情況,由市教育局研究制定應急方案,經市招委會審議通過并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審定,向省教育廳備案后實施。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地各校要做好學生體質健康摸底工作,實施精準管理。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安全提示,嚴防運動鍛煉過程中出現意外。提醒學生在出現氣促、呼吸困難、胸悶、心跳異常、冒冷汗、心區疼痛(胸或背痛)等身體不適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動并及時報告就近教師。認真做好對考生、考務管理等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對體育場地、設施的安全檢查與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各考點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專業急救人員、專用救護車輛及急救設備,做好安全保障。
(三)嚴格落實體檢要求。體育考試開始前,學校須組織學生進行體檢,引導和提醒學生、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學生疾病、感染新冠病毒等情況。凡患有疾病且不適合參加體育考試的,要堅決實行免考或緩考。所有考生選擇的考試項目,須由家長簽字確認,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四)確保考試平穩有序。各區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各初中學校加強家校聯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家長科學認知新冠康復后逐步加強運動是提高學生自身免疫力的有效措施。把體育考試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結合起來,推動體育與健康教學改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成立由校長、體育教師、校醫、班主任等人員組成的體育考試工作機構,認真學習政策文件及考試規則,明確分工,職責到人。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及學校、學生實際,指導學生選擇考試項目,加強學生誠信考試教育。學校要科學有效安排學生考前練習和訓練,防范傷害事故。要做好家長咨詢接待服務和送考工作。各考點要成立體育考試考務工作機構,細化體育考試管理,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有序進行,不得安排有直系親屬參加體育考試的人員參與考務工作。
附件
1.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規則
2.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評分標準
3.合肥市市區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免考與緩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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