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職對口升學分數線
湖南省中職對口升學分數線430分。
中職對口單招分數線對口單招,又稱對口高考,對口升學,是相對于普通高中生參加的普通高考的另一概念。
對口單招是為了培養應用型高技能人才而推出的一種招生形式!
湖南省中職錄取比例
湖南省中職錄取比例為百分之10.91。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年湖南省中職職高對口本科錄取人數共計3830人,錄取率為百分之10.91。湖南省指湖南省。湖南省,簡稱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省會長沙市。
年湘潭小學初中高中中職學校招生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資源的需求,實現我市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目標
完善招生改革政策,規范招生行為,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入學,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確保全市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三、招生原則
普職協調,公平均衡,公開公正。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全市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局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利文
副組長:彭奮強、伍國強、齊湘雄、曾艷玲、房高
成員:謝忠平、黃文杰、黃大勇、趙學勤、曠裕民、劉君、李建軍、周新湘、向帆、譚先玉、陳自安、朱達、廖德鴻、江艷松
全市普通中小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設我局基礎教育科,辦公室主任由謝忠平同志兼任。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設我局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科,辦公室主任由黃文杰同志兼任。
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五、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一)招生計劃
1、特長生計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少量體育、音樂、美術、科技創新等特長生。特長生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5%以內(特色教育實驗學校特長生計劃可放寬至15%)。
2、指標生計劃。全市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級特色教育實驗學校招生計劃的50%作為指標生計劃,均衡分配到相關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市區5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湘潭市一中、湘潭市二中、湘潭市三中、湘鋼一中和湘機中學)指標生名額均衡分配到市區內各初中學校。湘潭縣、湘鄉市和韶山市分別制定本區域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實驗學校)指標生招生實施方案,按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實驗學校)招生計劃的50%下達指標生計劃分配給本區域內的初中學校。指標生不得跨區域招收。當分配到某初中學校的指標生計劃不足1人時,也必須下達1個指標。
3、直升生計劃。為積極推進初高中教育銜接協同發展湖南省中職招生(湖南省中職招生信息網),實施直升生招生辦法。完全中學高中部和教育集團高中學校招收對應初中學校畢業生總數10%的學生作為直升生。
4、自主招生計劃。為積極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模式的多元化,設置自主招生計劃。
(1)根據“全國百強學校”湘潭縣一中在市外的辦學影響,湘潭縣一中招收沒有參加湘潭中考的市外學生55人。由湘潭縣教育局指導湘潭縣一中制定自主招生實施辦法,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湘潭縣一中組織實施。
(2)根據湘潭市十八中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湘潭市十八中招收沒有參加湘潭中考的學生50人。由市教育局指導湘潭市十八中制定自主招生實施辦法,在市教育局的指導下由湘潭市十八中組織實施。
(3)根據湖南省特色教育實驗學校湘鄉市二中部分班級開設日語的實際情況,湘鄉市二中初中日語班志愿升入湘鄉市二中開設英語的高中班和其它普通高中學校學習的學生參加全市中考英語統一考試,填報升學志愿,參與全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志愿升入湘鄉市二中高中部日語班學習的學生參加中考日語考試(日語考試由湘鄉市教育局命題、組考、評卷),填報湘鄉市二中日語升學志愿,按一定比例升入湘鄉市二中高中部日語班學習。由湘鄉市教育局制定日語班招生實施辦法,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湘鄉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志愿分為直升生志愿、指標生志愿、特長生志愿和常規錄取志愿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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