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全媒體記者劉艷 通訊員江舟 李文濤) 日前,我市教育、科技、文旅、發改、民政、市場監管等六部門聯合印發《孝感市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管理方案》,探索校外培訓機構新型監管模式,構建標準統一、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長效管理機制。
今后六部門聯合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信用監管,我市將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情況進行評價,形成信用等級,納入信用監管體系。凡是在全市范圍內面向中小學生(含3-6歲學齡前兒童)開設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和培訓行為,均被納入信用評價監管。
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總分定為 12 分,采用扣分制。根據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同程度扣減分值。同步公布的還有校外培訓機構信用積分負面清單及扣分標準,列出市面上常見的違法違規辦學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出現信用負面清單所列行為的,一律按規定進行扣分,扣完為止。
校外培訓機構的信用積分被分為 A、B、C、D 四個等級,每一年為一個評價周期,積分在 10 分及以上為 A,7—9 分為 B, 4—6分為C,1—3分為D。
各縣(市、區)將按照“一機構一專檔”的要求,為校外培訓機構建立信用檔案。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評價結果被作為辦學許可、日常監管、年檢、發布黑白名單等重要依據,主管部門依據信用等級對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分級分類監管。C 級和 D 級機構將被各縣級主管部門納入重點監管名單。
對 C 級機構,由主管部門對舉辦者進行約談,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處以停業整頓1—3個月的處理,整改到位后方可營業。對D 級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可依法依規處以停業整頓,乃至責令停止辦學或者吊銷辦學許可證(核準)。
對扣分累計達到12分的校外培訓機構,由縣級主管部門實時公布名單,依法依規吊銷其辦學許可證(核準),列入“黑名單”管理。此外,主管部門要將機構名單抄送給相關部門協同開展重點監管,可依法依規處以警告、罰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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