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以下是關于河南科技大學錄取規則的相關信息。

河南科技大學有哪些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河南科技大學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七條,河南科技大學認可生源所在地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照顧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排序,參加專業安排。
第十八條,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模擬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十九條,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原則: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
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報考河南科技大學設計學類和美術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河南科技大學是分數優先還是志愿優先,錄取規則有哪些,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按河南科技大學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報考河南科技大學音樂學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40%加上專業分乘以60%之和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按河南科技大學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報考河南科技大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專業分的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學校按生源地投檔規則執行,若無統一的投檔規則,按河南科技大學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有特殊高考錄取規定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錄取原則如下:
(一)高考改革省份按本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二十四條,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若相關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或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科目分數排序。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普通批次,對于思想政治品德、體檢合格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后原則上不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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