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醫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杭州醫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杭州醫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杭州醫學院,學校代碼:,浙江省招生代碼:0036,三位一體招生代碼:0336。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杭州醫學院。
第八條學校地址:臨安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頤康街8號)、濱江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81號)、黃龍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182號)、青山湖科創中心(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創業街218號)。
臨安校區
濱江校區
黃龍校區
青山湖科創中心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學校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設本專科招生9個工作組,負責本專科招生的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30名,招生專業計劃、選考科目要求、學制如下表:
注: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學費標準以省物價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第五章 報名條件
第十三條報名基本條件
已經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測試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達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達到P等及以上)。
第十四條選拔條件
本次選拔分為兩個專業,每位考生只能選擇1個專業填報。
(一)填報臨床醫學專業,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90分及以上者;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5分及以上且符合第十五條專項條件之一者;
(二)填報醫學信息工程,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5分及以上者;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0分及以上且符合第十五條專項條件之一者;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計分=A個數*10+B個數*9+C個數*7+D個數*4。
第十五條專項條件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數學會)、全國中學生物理奧林匹克競賽(中國物理學會)、全國中學生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化學會)、全國中學生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植物學會、中國動物學會)、全國中學生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決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科協)中獲全國三等獎及以上或同一賽事省級二等獎及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中國當代文學研究會)決賽、全國中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中國寫作學會)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
第十六條以上報考條件中所列學業水平考試等級以報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績為準。
第六章 報名方式
第十七條 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杭州醫學院招生網(http://)報名專欄,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杭州醫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打印。
第十八條 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需掃描(拍照)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網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加蓋所在高中公章;
(2)材料2:考生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原件,不能用戶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請表中陳述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等支撐材料,請將支撐材料復印后加蓋所在高中公章(限上傳3個獎項);
將上述材料請按系統提示上傳,掃描(拍照)件必須清晰。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系統未最終提交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第七章 選拔程序
第十九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組建專家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1. 對于按照非專項條件報考的考生,原則上按照各專業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確定以考察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主,在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前提下,按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的按照學考A等科目數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數多者優先;
(3)A等科目數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數排序;三門學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
2. 按專項條件報考的考生,經專家組認定,符合章程規定的條件,直接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不占通過資格評審的人數比例。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為主。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照各專業計劃數的4倍,分別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如最后一名同分則均入圍)。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2023年高考,填報臨床醫學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需達到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70分(含)以上,醫學信息工程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需達到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30分(含)以上。考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填報三位一體綜合測試入圍專業,不允許跨專業填報。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二十二條 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評價成績按“學業水平測算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成績。
綜合評價成績中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取得的最終成績為準,具體成績換算方式為:
A=10分杭州醫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B=9分,C=7分,D=4分,滿分100分。
第二十三條若招生專業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二十四條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其中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或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我校以下專業不予錄取:臨床醫學。
第九章 時間安排
第二十七條 主要時間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和材料上傳時間:
2023年3月7日9:00—2023年3月17日16:00;
(二)書面評審時間:
2023年3月18日—2023年4月2日
(三)查詢入圍面試資格、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9日;
(四)打印準考證時間(考生自主打印):
2023年4月12日8:30—2023年4月15日下午17:00;
(五)綜合素質測試時間:
2023年4月16日(具體以通知為準);
(六)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時間:
2023年4月23日。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收取報名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免收報名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信函投訴舉報地址:杭州市臨安區頤康街8號杭州醫學院紀檢監察室;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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