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各學校要切實增強政策意識、大局意識和規矩意識,不折不扣地落實招生錄取各項規定。公辦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民辦高中招生簡章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不得為違規招收學生擅自注冊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要充分尊重初中畢業生的選擇意愿,不得強制學生分流。要層層簽訂規范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責任書,做到招生規范、清正廉潔。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反規定的公辦學校,按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基本規范》予以通報處理、追責問責。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管不力的計劃招生48503人!2022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政策出臺,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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