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爾濱金融學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哈爾濱金融學院招生章程》來源于學校官方,請您放心閱讀,本文未增刪改一個字。小編說。哈爾濱金融學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哈爾濱金融學院,學院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電碳路65號。第三條 學院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第四條 學院作為金融特色鮮明的應用型本科院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國,以本科教育為主,并有專科、成人教育等多種辦學形式。2012年本科招生專業13個: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用管理、會計學、審計學、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保險、投資學、英語。專科招生專業14個:金融管理與實務、國際金融、國際貿易實務、會計、會計電算化、計算機信息管理、軟件技術、財務管理、稅務、證券投資與管理、投資與理財、商務英語、法律事務、文秘。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2012年哈爾濱金融學院招生章程的相關文章推薦,擇優錄取。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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