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專升本招生細則已經公布!其中說明了招生對象、招考類別、招生計劃、網上報名與繳費、考試組織時間等,一起來看看吧!
一、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一)我省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 。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身體健康,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招考類別
根據專業對口原則,高職高專和本科專業分為文史、理工、經管、法學、教育、農學、醫學、藝術八個招考類別。
三、招生計劃
招生高校為我省各類全日制本科高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獨立學院 和職業技術大學 ,經批準均可開展專升本招生。
招生高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下達的專升本招生規模,編制分類分專業計劃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招生高校在安排招生 計劃時,原則上按照《浙江省專升本各類別所含專業對照表( 2023 版)》(附件1 ,以下簡稱《對照表》)的對應關系,確定招考類別及對應的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要求;部分專業確有需要的, 經同意后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小對應的高職高專專業范圍。
英語不作為統一報考條件,但招生高校可根據專業學習需要明確考生英語CET三級或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A 級等具體要求,并在 省統一向社會公布 的招生計劃中明確。學校不設單科成績要求。
四、報名與繳費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在2023 年3月18日9時至22日17時內,登錄浙江省教 育考試院網站( )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 。
(二)志愿填報
每個考生可填報8個志愿,每個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個專業。考生只能選擇一個招考類別,具體類別根據考生高職高專階段所學專業,按《 對照表》確定, 跨類別填報的志愿無效。填報前,考生須認真查看擬報考高校的招生簡章和招生要求,確保本人志愿填報符合要求、入學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階段學業。 醫學、護理類 等專業的具體報考要求和學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據行業要求設定,在招生計劃中予以明確。
(三)資格審核
3月 23 日至 25 日,相關 高校對完成網上信息輸入的本校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審核;3 月 26 日 9 時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四)網上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3 月 2 7 日 9 時至 2 8 日 17 時登錄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指引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 。 根據《關于普通高校專升本和 “2+ 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5 〕 17 號),收費標準為 110 元 人次。逾期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考試組織
(一)考試科目
藝術、體育類專業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組織專業加試,并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 的 考生才能填報相應的高校專業志愿。
(二)各科分值
滿分均為150 分。
(三)考試日期
2023 年 4 月 22 日 ,上午考高等數學、大學語文9:00-11:30,下午考英語14:30-17:00。
(四)考試組織
考試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管理,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點設在設區市。考生于考前 1 周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前 1 天 考生可 自主前往 熟悉考場。
(五)命題評卷
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公布成績時間為 5 月 中旬。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可在成績公布后 3 個工 作日內 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成績核查申報。成績核查限報一科,只查漏評、誤評 、 積分及統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成績核查申報截止后 1 周,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成績核查結果 。
六、招生錄取
錄取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招生高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 的體制。
(一)劃定最低控制線
評卷結束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各類別計劃的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
(二)投檔辦法
按八個招考類別分別對考生總分排序,并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 專業)順序檢索,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高校和專業,即投檔到該高校該專業 。 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 ,同分考生一并投檔。
(三)高校錄取
招生高校根據招生計劃嚴格按省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就讀的高校于 2023 年7月1 5 日前審核確認擬錄取考生高職高專畢業資格,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成教處復核,不能如期畢業者取消錄取資格,招生高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專業,根據總體錄取情況,視情決定是否進行征求志愿。 其中藝術大類中的音樂、舞蹈、表演類專業生源不足時,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過10 分。
七、學籍管理
(一)報到注冊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 和 2023 年 7 月 15 日前取得的 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專升本學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制兩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行。新生可憑 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二)學籍管理
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畢業時發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文憑表述為“在本校 XX 專業專科起點本 科學習 ”,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三)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高校要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其他事項
(一)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 〔2015〕3 號)、《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教學廳 〔2009〕6 號)精神及我省實際,符合我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報考條件(含我省戶籍外省就讀)的退役士兵2023年浙江專升本招考實施細則公布!,高職高專畢業當年或退役后 1 年內報名參加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錄取時總分加 20 分參加統一錄取。
考生身份為退役士兵的,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上傳身份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照片,我省戶籍外省就讀的退役士兵考生還須上傳畢業證明照片。
(二)《浙江省 202 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考生登記表》(附件2)由考生所在高校打印存入考生檔案并寄送至錄取高校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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