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2013年專升本選拔工作通知
各教學單位:
為使品學兼優,學有余力,確有培養前途的專科生能進一步深入學習,學校在總結以往“專升本”選拔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今年繼續進行“專升本”選拔工作。現就2013年“專升本”選拔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
“專升本”選拔工作繼續在畢業班級進行。取得升本資格的學生隨下一屆(本科三年級)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就讀。相關學院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本學院專科畢業生認真學習有關文件,發揮好“專升本”選拔工作的激勵作用。學生平時成績、考試成績、錄取結果必須在班級公示。
二、選拔范圍
我校在籍應屆專科畢業生(含高職)和區內與我校簽訂“專升本”協議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三、選拔比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文件精神,“專升本”比例控制在本屆專科(含高職)畢業學生總數的5%以內。與我校簽訂協議的專科院校,禁止參加我校“專升本”考試的學生同時報考其它本科院校。
四、推薦條件
在籍未參加過“專升本”選拔的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學習成績優良,德、智、體全面發展,確有繼續培養前途并具備下列條件者,可按學校規定程序參加“專升本”選拔。
1、政治上積極要求進步,品學兼優,在校期間沒有降級和受處分記錄。
2、在校期間,必修課程因考試不及格重修在3門(含3門)以下。
3、在校期間,必修課程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在班級前60%,具有音樂、體育、美術等方面專長,在自治區級以上比賽中獲得團體前三名、單項前六名的學生,必修課程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可放寬到班級前70%。
4、參加“專升本”選拔的學生須取得自治區高等學校專科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320分以上。
5、家庭經濟條件較好,升入本科學習能按時繳納學費。拖欠學費的應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不允許參加“專升本”選拔。
五、選拔程序
1、符合上述條件的專科(含高職)畢業生自愿申請,填寫《內蒙古民族大學專科升本科選拔推薦表》。
2、報名工作由專科(含高職)畢業生所在學院組織,由學生所在學院先進行資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學生材料報教務處審核,教務處對符合條件的專科(含高職)畢業生組織統一考試。推薦人數與選拔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應低于2:1。報名截止日期為3月29日。
3、成績公示。教務處將參加“專升本”選拔的學生考試成績匯總后(平時成績和選拔考試平均成績比例為3:7)予以公示。
4、錄取公示。教務處根據學生考試成績,按選拔比例確定初選學生名單。報學校審批,經學校批準后,將錄取結果公示。
5、備案。公示期結束,學校將選拔結果報自治區教育廳高等教育處備案。
六、學籍與教學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學生,隨本科三年級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在校學習期間,執行我校本科生的學籍與教學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2、在專科階段所修公共必修課如果與本科開設的課程重復,學時數超過本科學時數的2/3,且經考核成績合格,可向所在學院申請免修,學院審核后,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3、專業必修課程與專業選修課程同本科開設課程重復,一律不予免修。
4、升入本科的學生,從升入本科的學年開始,按當年新生標準繳納學費,升入本科的學生(含教工子女)不享受減免學費待遇,其它待遇不變。
5、已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不頒發專科畢(結)業證書,學生在專科階段的學習經歷可由原學校發寫實性的學習證明。修完本科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本科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我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制填寫本專業本科學制2013年內蒙古民族大學專升本選拔工作通知,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
七、工作安排
“專升本”選拔工作從3月18日開始,涉及此項工作的學院首先對申請升本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學生填寫《內蒙古民族大學專科升本科選拔推薦表》,并將申請升本的學生成績及審核結果公示。學院于3月29日前將必修課程考試平均成績在班級排名前60%的學生名單及推薦表報教務處招生辦(紙質及電子版各一份:招生辦E-Mail:)。4月13日進行“專升本”選拔統一考試。
為便于組織教學,大學英語分數計入總成績,英語成績合格線由學校統一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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