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實施辦法從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院獲悉,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實施辦法已公布,具體詳情如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和教育部《關于做好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動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四川省需求,解決重大戰略問題,儲備戰略人才,重點支持基礎性、戰略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增加事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的急需緊缺人才培養規模;重點支持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關鍵領域重大任務平臺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平臺;重點支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科研項目。充分發揮博士生導師(以下簡稱“導師”)及其科研團隊(以下簡稱“團隊”)的招生自主權,選拔優秀學生攻讀科研經費博士,提供質的培養資源,儲備戰略人才,為學校一流學科建設產出大成果,為團隊培養后續力量,為學校儲備優秀師資,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章:組織領導第二條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的招生選拔工作由學校統一管理,成立由研究生院、人事處、學工部、科研處、財務處組成的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研究生院會同相關單位制定本實施辦法和發布科研經費博士年度招生工作通知,負責組織專項計劃的招生、培養、授位等教育管理工作。人事處會同相關單位制定科研經費博士納入師資博士后、作為留校師資儲備培養專項計劃辦法及相關管理辦法。學工部會同相關單位制定科研經費博士的獎助辦法,負責科研經費博士獎助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科研處負責審批科研經費劃轉,將招生導師(團隊)在研科研項目中符合科研經費管理相關規定的經費轉為科研經費博士培養經費。財務處會同相關單位制定招生導師(團隊)劃轉科研經費博士培養經費辦法,保障科研經費博士經費劃撥。第三章:招生方式第三條專項計劃采用獨立招生模式,采用“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選拔錄取。1.本科直博:面向校內外具有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拔錄取的招生方式。2.申請-考核:從校內外已畢業或在年度新生報到前取得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的考生中選拔錄取的招生方式。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管理第四條招生專業為我校一流學科及其支撐學科,符合學校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全日制)》要求。第五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每年下達的計劃統籌進行分配,不納入導師(團隊)年度招生限額。原則上導師(團隊)年度專項計劃招生人數不超過2人。
年度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實際下撥為準。第六條專項計劃全部安排為全日制,需全脫產在校學習并遵守在校學生相關管理規定。擬錄取專項計劃考生需在學校擬錄取公示期結束前將人事檔案調入我校,逾期將取消錄取資格,調入的人事檔案在畢業前不得調出。第五章:導師申請條件第七條專項計劃由導師(團隊)自主申請。申請導師(團隊)應符合以下條件:1.擁有高水平團隊,應為學校“雙一流高水平A\B級團隊”負責人(團隊成員)。2.擁有高層次平臺,應為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團隊學術帶頭人(團隊成員)。3.擁有高級別項目,牽頭承擔在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或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或課題等重大重點項目。4.擁有充足的科研經費,能夠保障科研經費博士培養條件,為科研經費博士成長成才創造優良環境。不得向學生轉嫁培養經費,不得對學生區別對待。5.近三年未出現嚴重的師德師風、學術不端、指導的博士論文抽檢不合格等問題。第六章:選拔程序第八條研究生院負責發布科研經費博士年度招生通知;按通知要求四川: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實施辦法.docx 4頁,導師(團隊)填寫《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申報表》,在規定時間報學院審批;學院對導師(團隊)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匯總并排序后填寫《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申報匯總表》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組織資格復核后,公示擬招生導師(團隊)名單、計劃及排序。
公示無異議后,組織考生報名工作。第九條導師(團隊)負責考生的科研潛質和學術能力考核。考生向導師(團隊)遞交專項計劃申請,導師(團隊)組織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思想品德和基礎知識、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潛質,學術興趣和學術能力的綜合考核,并確定考生擬錄取資格,考核結果報所在學院。第十條學院負責專項計劃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核,考核方式參照《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錄取工作規范》執行,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審核合格后,學院填寫《西南石油大學科研經費博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擬錄取匯總表》報研究生院。第七章:培養管理第十一條學校對專項計劃博士的培養與普通計劃博士實施同一標準。執行招生所在學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其修業年限、學習方式、課程修讀、科研實踐、必修環節、學籍管理、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等要求與全日制普通計劃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第十二條專項計劃博士納入學校師資博士后專項計劃,作為留校教師人才儲備進行培養,符合留校條件者優先留校。第八章:經費保障第十三條導師按照學校規定按時繳納培養費,學制內每生每年6萬元;若學生延期畢業,則延期第一年按每生3萬元繳納,此后將不再繳納培養費。
第十四條學費及住宿費由學生自行繳納,繳費標準與普通博士計劃要求完全相同。第十五條學校為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和普通計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同的獎助體系。第十六條專項計劃博士優先獲得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研究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項目等資助。第九章:信息公示第十七條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第十章:其他第十八條對在報名或考核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請人,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相關后果由考生負責。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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