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春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金寨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則
幼兒園屬于非義務教育階段,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原則,組織招生鄉內的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免試入園。
二、招生對象
本鄉戶籍或居住在本鄉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班適齡幼兒(年滿3周歲,以戶口本為準。):
1.幼兒園招生對象為各園所在招生片區內戶籍的適齡幼兒(招生片區對象的具體條件見本意見第四條);
2.因學位已滿,除小班外【招生方案】金寨縣全軍鄉2022年全軍幼兒園春季度招生方案,幼兒園的中、大班原則上不接收插班生;
3.學前班招生對象為學前班所在村(居)戶籍的適齡幼兒;
4.民辦幼兒園招生對象為持有本區戶籍或居住在本區的非本鄉戶籍適齡幼兒。
三、報名時間
幼兒園新生報名時間統一為2月8日-2月10日。未經縣育局批準,幼兒園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辦法
1.招生片區劃分:
實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園。
2.招生對象確認:
(1)招生對象的適齡幼兒應與父母或其中一方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
五、報名及錄取
(一)幼兒園招生對象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經核對無誤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1.戶口簿、健康卡、體檢表的原件及復印件。
2.家長應如實提供報名登記所需的材料,如有發現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報名登記資格。
3.家長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到幼兒園辦理報名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到園報名的,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經幼兒園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名;未經批準不來報名的或超過申請期限不來報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把關入園條件。各幼兒園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嚴格審核招生對象的報名材料,在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保護招生片區適齡幼兒入園的合法權利。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類幼兒園要嚴格按縣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招生,凡未登記注冊的幼兒園,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兒園要嚴格控制班生額,若因特殊情況需突破班生規模或增加班級數量,須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三)建立招生宣傳材料報備制度,各幼兒園不得進行不實宣傳,并嚴格按收費許可項目和標準收費,按規定及時將招生情況報縣教育局備案。
(四)做好殘疾兒童入園工作。各幼兒園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應接受服務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幼兒入園,特別要做好輕度智障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
(五)加強招生服務工作。各幼兒園應于招生期間設置專門的辦事窗口,公布聯系電話,統一受理家長問題,努力使廣大適齡兒童按時就近入園。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
(六)各幼兒園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從本園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招生辦法,并于2月3日前報教育局備案,2月5日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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