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什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準確定義。
為促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協調發展,促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規范化管理,根據《學位條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的有關規定和精神,現就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守。
準確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具有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的研究生。在基本學習年限或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一般適當延長基本學習年限),在從事其他職業或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的時間安排進行非全日制學習。
2016年11月30日前錄取的研究生按原規定執行;2016年12月1日以后錄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養方式區分。
二是統一發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
自2017年起,教育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分別編制和發布了全國博士和碩士招生計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資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實施相關投資機制、獎勵和收費政策。
三是組織實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各研究生培訓單位的招生簡章必須明確學習方法、學習年限、收費標準等。考生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培訓單位招生手冊獨立申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質量標準。
研究生培訓單位根據社會需要獨立確定不同學科和類別的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訓要求制定培訓計劃,協調全日制和兼職研究生教育的協調發展,堅持相同的標準,確保相同的質量。
做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證書管理工作。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并注明學習方法;學術水平符合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可以申請相應的學位證書。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訓標準,其學位證書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研究生培訓單位應當調整現有的招生計劃,規范招生宣傳和正確指導,加強學籍管理,完善研究生獎勵制度,加強培訓過程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確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訓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