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北京市招考委等通知文件的相關規定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計劃,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23年調劑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劑基本要求和規則
調劑考生需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2〕3號)的“第九章 調劑”規定的相關要求。同時調劑考生需符合《中國科學院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相關要求。
二、調劑注意事項
1.我校培養單位大部分招生專業(研究所和院系)生源充足,需要調劑出考生,只有少數培養單位個別專業可接收調劑。
2.是否接收調劑考生,由各培養單位根據生源狀況確定,并由各單位發布具體的調劑信息要求,負責遴選調劑入圍考生,通知調劑復試相關事宜,組織調劑復試,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
3.調劑(含調出和調入)規則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關通知規定執行。調劑考生復試方式、程序及要求與其他統考碩士生相同。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我校專項計劃(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調劑考生。
5.允許我校不同培養單位之間或培養單位內一志愿考生調劑。具體由培養單位確定。
6.我校各培養單位調劑考生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待錄取程序。
7.我校各培養單位調劑考生志愿鎖定時間設置為12小時。
8.按照我校2023碩士招生簡章要求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計劃,2023年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計劃,錄取類別必須選擇“定向就業”。
調劑到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符合調劑復試要求擬錄取的考生,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可辦理后續錄取手續。在培養單位規定時間內未能簽署定向就業協議的,取消擬錄取資格。



